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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4日崇左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方春宁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 阳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农雄楼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德清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瑾瓀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陆 斌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农立海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 志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智忠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 飞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潘增雷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