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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08-7-14 1:43:50  点击数:5


     ---2008年6月17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雷庆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是2005年4月中国广西政府代表团出访越南时,广西与谅山省提出的共同推进建设的项目。拟在两国交界对接的中国凭祥和越南同登建立一个边境合作区,通过区域内的生产、贸易、投资等经贸活动,广泛开展贸易、加工、物流的国际合作,推进中越“两廊一圈”和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这个项目的建设对加强中越睦邻友好关系,实现中越两国富民兴边,共同繁荣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项目提出来以后,我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与越南的会晤沟通,共同务实推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需比较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中国和东盟自2003年签署《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以来,双边关系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合作领域全面拓展。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中越两国合作的不断发展,广西与越南谅山省都有加快边境地区开放合作,提升合作层次,以合作促发展的共同愿望和强烈要求。2005年4月,广西与越南谅山省签署了以经贸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关于建立边境磋商合作机制问题的会谈备忘录》;同月,崇左市政府与越南谅山省商贸旅游厅签订了联合构建中国凭祥—越南谅山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合作意向;2007年1月,广西与越南谅山两区省商务部门共同签署了《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谅山省建立中越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合作备忘录》,提出在双方接壤地区各划出8.5平方公里,共同建设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设想。中越凭祥—同登边境经济合作区拟实行“两国一区、境内关外、自由贸易、封闭运作、政策优惠、管理便利”的管理模式,区内实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开发政策,使之成为中越边境区域性加工制造中心、区域性贸易中心。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提出来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UM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家商务部、海关部署、广西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07年2月初,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把该项目列为扶持边境地区经贸合作试验项目,给予75万美元的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同年 10月29日的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联合国联合开发计划署启动了“援助中国一越南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使项目建设进入了实质性进展阶段。2007年7月,时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常务副署长的盛光祖同志率队到凭祥实地考察后建议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作为中越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项目部分先期启动。所以,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是广西与海关总署共同提出的建设项目,也是广西凭祥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先行建设区。
     二、设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目的、意义和有利条件
     (一)主要目的
     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战略伙伴关系,提升与周边国家合作层次,增强区域合作吸引力,努力把广西建成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把广西打造成连接多区域的国际通道、交流桥梁、合作平台,实现边境地区的繁荣稳定。
     (二)设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的外交总体战略。东盟是我国重要的合作伙伴,巩固和发展同东盟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是中国长期坚持的外交战略,而广西处在中国东盟交流合作的最前沿和桥头堡,战略地位重要。设立凭祥综合保税区,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对于贯彻落实国家“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加快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形成,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深化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2、有利于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合作的稳步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中国东盟多区域经济合作的稳步推进,对于中国与东盟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设立凭祥综合保税区,对于促进我国西南、华南、中南与东盟的全面对接,扩大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广西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出海出边通道。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深入,西南地区通过广西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日趋活跃。设立凭祥综合保税区,对于扩大我国西南地区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提高服务西南地区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4、有利于完善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类型和分布。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了4个海港型保税港区(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1个内陆型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区),还没有陆路边境型综合保税区。设立凭祥综合保税区,进一步发挥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政策以及边境贸易政策的综合作用,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5、有利于促进广西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实现边疆繁荣稳定。广西位居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处于多区域合作中心和多个市场交汇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把广西推向了开放合作的前沿和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设立凭祥综合保税区,将进一步增强我区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区域合作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对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促进广西进一步对外开放,对于调整优化边境地区经济结构,提升边境贸易层次,实现边境地区的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设立设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有利条件
     1、广西与东盟各国建立了密切的经贸关系。截至2007年底,广西与东盟各国共建立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关系14对, 并与东盟各国政府主管部门及主要商协会建立了密切的工作联系渠道,双方在贸易、文化、投资旅游、能源、交通、农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2002年至2007年,广西口岸对东盟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33%,东盟已连续9年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
     2、广西是沟通中国与东盟的重要物流通道。湘桂铁路南宁至友谊关段、衡昆国道主干线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都以凭祥为连接点,被国家列入中国-东盟交通发展战略规划。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稳步推进,通过凭祥口岸的物流量逐年剧增,广西已成为中国与越南及其他东盟国家的主要通道。
     3、广西已成为国内梯度产业转移和利用国外进口资源进行加工的重要基地。2007年,广西通过国内合作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实际引进区外境内资金615亿元;广西利用外资整体水平在全国属中上游,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在全国列第14位,西部地区第1位。凭祥市利用其自身优势,引进了木薯加工、家具加工、服装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进出口加工项目。目前, 这些项目已投产或开工建设。
     4、凭祥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功能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凭祥市城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通向东盟陆海大通道的门户作用,发展边境出口加工、商贸物流和边境旅游,拓展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功能,建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已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5、凭祥市具备较好的投资开发基础条件。凭祥市通过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湘桂铁路,向内与全国公路、铁路网相接,向外与越南及其他东盟国家路网相连。凭祥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凭祥口岸,浦寨、弄怀边民互市贸易点,凭祥物流园、友谊关电子口岸的设施可满足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国际贸易的需要。2007年,凭祥对外贸易实现五个第一:水果进出口全国第一、红木家俱进口全国第一、机电产品出口全广西第一、纺织品出口全广西第一、通关速度及报关单量广西第一。凭祥进出口贸易约占中国对越贸易的10%,占广西对越贸易的36%。
     三、设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功能、区域范围及政策措施
     凭祥综合保税区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海关二线监管,封闭运作,其功能定位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国际贸易等。
     凭祥综合保税区选址符合凭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核通过,规划控制面积8.5平方公里。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板召屯,南至弄怀,西至浦寨,北至浦扣克山。
     依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国家边贸、保税区政策,凭祥综合保税区拟实施如下便捷措施及政策:
     1、将海关二线监管设在坤营山与浦木山之间。
        2、凭祥综合保税区内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实现货物自由贸易。
        3、国外货物进入凭祥综合保税区保税。
        4、凭祥综合保税区内货物进入内地办理正常进口手续。
        5、国内货物进入凭祥综合保税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6、凭祥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7、在凭祥综合保税区内加工生产,增值达到或超过40%的,视同国内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增值低于40%的,比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办理进口征免税验放手续。
        8、在凭祥综合保税区内加工生产的产品,进口时比照现行边境贸易政策,减半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9、在凭祥综合保税区内加工生产出口的货物,不受对外贸易管制措施制约。
        10、到凭祥综合保税区的中国公民购买、携带价值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物品进入内地,予以免税。
     四、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申报进展情况
     2007年7月4日,受广西区党委、政府的邀请,时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常务副署长的盛光祖同志率海关调研组到凭祥市实地考察调研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在认真听取广西方面意见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议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实施前,先期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作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先行区。2007年8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请示》(桂政报〔2007〕37号)正式上报国务院。8月22日,国办秘书二局批转海关总署,牵头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2007年11月,广西区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土地利用问题的意见,局部调整了凭祥市基本农田布局,再次上报国务院审批,并同时加紧进行规划设计和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2008年4月1日,国土资源部复函表示同意,并核定了四至范围和界址点坐标。4月12日,凭祥综合保税区专项规划初步完成,自治区还组织对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专项规划方案进行了第一次评审。4 月15日,海关总署致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土资源部等9个国家部委,就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有关问题征求意见。截止2008年5月26日,包括海关总署在内的国家10部委都原则同意在广西设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并明确表态给予大力支持。但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和税务总局对自治区政府上报的拟实施的10项政策中的第2、7、8、9、10项内容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突破和超出了现有综合保税区政策的范围,要求拟设立的凭祥综合保税区统一执行国家现有的综合保税区政策。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不同意第7、8、10条内容;财政部不同意第2、7、8、9、10项内容,建议弄怀(浦寨)边民互市点不宜纳入拟设立的综合保税区范围,并提议将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名称样改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国家发改委不同意将弄怀(浦寨)边民互市点纳入拟设立的综合保税区范围,提出综合保税区不得叠加边贸政策,边民互市点也不得享受综合保税区的相关政策,并建议将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名称样改为“广西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
     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是国家发展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功能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建设的综合保税区内已经先行启动了国际贸易和保税物流区域建设,截止2008年3月底,区域内已通过地方政府和社会融资等方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投资12亿多元,其中国际贸易区域完成投资6亿多元;保税物流区域完成投资6.52亿元。目前,凭祥综合保税区已引进了家具加工、服装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进出口加工项目。世界500强的富士康和日本住友集团、日本佳能、深圳华南城以及印尼信心旅游投资集团等一批国内外企业都有投资凭祥中越边境地区的强烈意向。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国家海关总署对有关部委不同意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政策叠加问题明确表示:“这个问题有待地方政府与我署继续共同去做有关部门工作,使得各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正式上报国务院批准”。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国家有关部委对我们项目的支持。
     (一)争取自治区成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由对口部门协调跟踪汇总重点部门项目推进情况,统一口径,形成具有针对性的项目申报材料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
     (二)争取自治区政府再次行文给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4个部委,要求国家4部委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我国综合保税区和边境贸易政策整合叠加给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我区政府于去年8月3日上报的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拟实施的10项政策根据广西边境毗邻东盟的区位特征、边境管理和进出口贸易以及物流状况,运用现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我国综合保税区和边境贸易政策,采取整合、叠加的方式,形成适用于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符合发挥凭祥市的区位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需要和要求,通过实行全封闭、区内功能分工、卡口分流的封关运作监管模式,为探索我国陆路边境地区建设综合保税区展开试点,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符合党的十七大关于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实施富民兴边战略的要求,更有利于发挥凭祥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桥头堡”的作用。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和凭祥市的区位优势是相符合的,采取多项政策叠加的方式,才能有效增强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及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我们要争取自治区再次行文上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4个部委,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我国综合保税区和边境贸易政策整合叠加给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
     (三)争取自治区政府领导带队到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4个部委汇报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国家这4个部委对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理解和支持,同意给予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叠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我国现行综合保税区和边境贸易政策。
     (四)争取自治区政府邀请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4个部委到凭祥考察调研,力争国家这4个部委对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的理解和支持。
     (五)争取自治区政府把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列入自治区推进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重点项目,并给予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目前我市正在编制凭祥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财政比较困难,没有足够的财力投入到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项目前期工作,因此,我们拟争取自治区给予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前期项目工作经费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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