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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7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雷庆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法一例”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一法一例”。我市各级政府、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对“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学习座谈会、举办学习讲座、发放单行本等形式进行学习;加强与崇左电视台、崇左广播电台、《左江日报》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并充分利用“崇左市农机化信息网”的便利条件,对“一法一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圩日巡回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扶绥县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的宣传贯彻“一法一例”工作领导小组。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共召开学习“一法一例”座谈会21次,学习培训班14期,发放“一法一例”单行本1万本,宣传资料3万份,张贴标语3000多张,悬挂横幅126条;各种媒体报道我市农机化工作612篇,其中,国家级媒体69篇,广西日报11篇,左江日报49篇,广西农机化信息网294篇,广西农机化杂志5篇,市农机化信息网184篇。由于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市农机局被农业部办公厅评为全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张桐民、黄少能两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农机化信息宣传先进工作者。在2007年全区农机化宣传工作会议上,市农机局作了题为“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的典型发言。这些宣传,为“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为我市农机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多次调研和部署农机化工作,人大会工作报告以及年度的工作总结、计划都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列入其中,作为各级政府“三个文明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同表彰。同时,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全市农业机械装备总量为: 2007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134.99万千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前的2004年同期相比)增长11.3%;各种类拖拉机51652台,增长9.7%;收获机械158台,增长100%;水稻插秧机23台。主要农业机械化水平为:机耕面积159万亩,增长78.3%;机犁、耙作业面积370万亩,增长107%;甘蔗机械深耕深松面积127万亩,增长44.6%;机收面积13.5万亩,增长682%;机插面积0.12万亩;农机作业值7.85亿元,增长30.4%;完成农机教育培训7456人,增长45.8%;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17%。今年1月18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宗锦耀司长、刘恒新副司长、中国农业大学杨敏丽教授等领导,在自治区农机局谈爱和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我市考察农机化工作,对我市的农机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崇左市的农机化工作卓有成效,体现出了“四个提高”,即:科技水平提高,安全水平提高,作业水平提高,装备水平提高。 (三)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农业机械推广成效突出。近年来,我市共建立市级农机化示范基地14处,县(市、区)、乡镇示范点560个,面积1.2万多亩,共争取得到国家、自治区农机、财政部门和市级财政部门审批立项并落实项目资金300万元,各级用于示范基地建设的资金560多万元,各级政府、农机部门召开甘蔗生产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现场会160多次,多项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在我市得到很好地推广应用。甘蔗地深耕深松机械化技术、水稻生产机械育插秧技术已经开始被农民接受,甘蔗收割、装载机械技术应用也开始提上了工作日程,全市农机化已经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农民从不愿购机向抢着购机转变。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前几年,虽然与现在一样对购机者给予补贴,可购机者寥寥无几。近两年来,大功率拖拉机、水稻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等农业机械在我市非常走俏,广大农民从不愿用机向排队等机械作业转变。 据了解,甘蔗深耕深松每亩机耕费比简单的机犁机耙增加50元左右(一个轮种周期按三年计,则每年增加的机耕费为17元),但可使甘蔗更好地蓄水保肥,抗旱抗倒伏,每年每亩均比普通甘蔗增产1.1-1.5吨,增收200元。我市可以采用深耕深松甘蔗地块占种植总面积的70%以上(250多万亩),每年平均有80多万亩的蔗地可应用深耕深松技术进行轮种,如果甘蔗深耕深松技术在全市能全面的普及,每年可为农民增收1.6亿元。水稻生产通过实施机械插秧、收割,生产成本每亩可节约60元左右。 (四)农机产业化服务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市农机部门组织、引导、扶持农机生产者、使用者、经营者、推广者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创办了崇左市现代农业装备推广服务中心。中心实行民办、民营、民受益。其宗旨是:整合大家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集研发、推广、培训、作业服务、维修于一体,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发、引进及推广,展示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前景,提供农机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示范,引导农机化走向市场。经过三年多的经营,目前,中心已拥有修理厂一个,大中型拖拉机5台,水稻联合收割机9台,3000平方米的现代农业装备展示厅一间,固定资产总值150多万元。三年多来,中心组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4.3万亩;维修农机具3640台(套);推广大中型拖拉机236台,水稻联合收割机136台,插秧机23台,小型多功能拖拉机38台,农用运输车12台,农机具256台(套);成功研制出了3ZFP-1.2型甘蔗中耕追肥培土机。具体实施市级2000亩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为7个县(市、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提供机械作业演示示范。2007年,市农机部门针对崇左市辖区内没有一家经营高性能、高配置农业机械零配件经销商和维修商,农机出现故障找不到维修师傅维修,市场上零配件价位高,品种不齐全等问题,想农民机手之所想,创办了崇左市农业机械零配件配送中心和维修中心,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方便快捷、细致周到、质优价廉的服务。零配件配送和维修实行24小时热线电话,全天候服务,就地或作业现场配送零配件和检修,有效地解决了农业机械售后服务难的问题。今年,根据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实施“千乡万村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工作部署,市农机部门精心组织,成立了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崇左市惠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机耕、机插、机收等作业服务,推行订单农业、承包服务和跨区作业,不断扩大农机作业的规模和范围,提高农机作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服务水平。在市农机部门的指导下,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积极开展农机产业化服务,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630个,从业人员12334人。由于我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完善,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有活力,效益好,农机维修、作业、销售三大市场健全,甘蔗生产机械化成效突出,区域特色农机化发展有突破,2007年6月我市被农业部列为全国首批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之一,市农机局局长农民强同志被评为全国“十五”期间农机化管理先进工作者。扶绥县昌平乡的农机大户黄大元,多年来以种植甘蔗、开展农机服务为主业,目前已拥有各种农机具31台(套),总值约21万元。他承包了200亩土地,全部实施了蔗地深耕深松、中耕、植保、灌溉、施肥等机械化技术。除了搞规模种植外,他还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机耕作业服务,仅此一项每年收入4万多元。去年2月,龙州县龙州镇板门村的农机手周志飞在县农机部门的帮助下,到相邻的越南下琅县瑞华社龙眼根村搞机耕作业服务,成为了我市“跨国机耕第一人”。 (五)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力度。“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把推进农机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对农机化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农机化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种粮、种蔗农户或专业户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政策,对购置粮食生产、甘蔗生产机械、配套农具在中央、自治区补贴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给予累加补贴的政策。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我市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825万元、自治区49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共落实配套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541万元,共计1415万元;拉动农民投入资金8200万元,补贴农民购置50马力以上拖拉机425台,配套农具516台(套),手扶拖拉机689台,甘蔗中耕机105台,装载机10台,剥叶机38台,水稻联合收割机123台,插秧机23台。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扩大至所有的县(市、区),中央安排给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76万元,自治区安排77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计划安排485.4万元配套补贴资金,工作经费32万元,增长幅度较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机部门还积极争取制糖企业的支持,为蔗农提供蔗地深耕深松机械化作业补贴。比如:扶绥县出台政策规定,对按要求实施甘蔗“六化”生产示范片的农户给予每亩400元的补贴,对实施连片机械耕作种植甘蔗的农户给予一定的机耕补贴。江州区政府决定,对实行甘蔗地深耕深松作业的机耕费每亩补贴75元,截止目前,该区共完成甘蔗地深耕深松面积13万多亩,仅此一项共补贴给农民975万元。2007年10月18日,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涂志强副总站长为组长的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检查调研督导组,对我市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前期示范演示、后期服务监管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积极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农机产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市农机部门及各县(市、区)农机部门都制定了农机市场整顿与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农机产品监督管理执法领导小组。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机市场整顿与打假专项行动。检查组对不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产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摊点)业主下达了《责令改下通知书》;对于三无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合格的产品则要求业主撤货下架,停止销售。两年来,共检查7家农机产品生产企业和111家农机产品销售企业,查出1家生产企业经营非法拼装、改装伪劣农机产品,已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查出三无产品91件,无标识或标识不合格的107件;货值约4.62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机手利益。比如:扶绥县新宁镇长沙村的刘秀聪、钟宁滔两位机手于2006年7月,购买到了两台某型号的手扶拖拉机,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前轮外胎磨损过快的问题。为此,他们要求经销商免费为其更换前轮外胎(价值约780元),经销商以种种理由推脱,最后,他们找到了扶绥县农机产品监督投诉站进行投诉。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当即决定受理了此案,并组织人员深入机手家中现场勘察,收集证据,按程序分别与经销商、生产厂家联系,进行调解,不到一周的时间,轮胎生产厂家同意免费为两台拖拉机更换了前轮轮胎。 (七)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几年来,我市大部分行政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是好的,但是,还有30%左右的行政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农民安全生产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拖拉机不入户、不年检审,黑车非驾、违章搭客,围堵、谩骂、阻挠农机监理人员监督管理的情况非常突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难于开展,甚至不能开展。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各级农机部门从2005年开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分期分批分年度进行限期整顿,使这些后进村的拖拉机年检率由原来的22.3%上升到76.6%,农民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得到了普遍提高。几年来,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呈现良好态势,农机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均分别低于农业部规定的1.5‰以内。为此,在去年召开的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上,我市被安排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发言。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农机部门的建议,针对农林场、沙石场、水泥厂等特定场所点多、面广,拖拉机监控难度大,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明确由农机部门接管原农林场、水泥厂的拖拉机,一些机主钻了档案移交期间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的空子,购买的拖拉机不办注册登记,不参加年检,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的实际,于2007年7月1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石场、农场、林场等特定场所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长达3个月的特定场所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天等县县委书记雷海良同志亲自率队深入到矿山、石场进行专项整治,力度为我市之最;扶绥县2007年实现了全年无农机事故的安全生产记录。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共对421个特定场所进行了整治,共排查登记各类拖拉机2124台,其中办理注册登记拖拉机801台,补办年检手续431台,报废399台,481人主动报名参加了拖拉机驾驶培训,各级政府安排的专项整治资金达18.4万元。通过整治,特定场所的拖拉机搭人黑车非驾、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一法一例”宣传贯彻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一法一例”的理解不深,贯彻不力,有的认为这是农机部门自己的事情,有的甚至还不懂得其内容。 (二)各级政府对农机补贴资金的投入不足,没有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导向作用,对农机推广、培训等纯公益性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 (三)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的农机管理人员少,不在位,难以开展工作,部分乡镇原农机站的资产、土地、站房流失严重。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滞后,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 (五)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协调。比如:2008年1月1日以后征收的耕整机、手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从事农田作业的大中型拖拉机的养路费如何退给农民机手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对“一法一例”的学习和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贯彻实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使“一法一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加强引导,从有利于我市农机化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对农机推广、培训等纯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力度。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8〕5号)精神,尽快落实乡镇一级农机管理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以维护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的稳定。 (四)各级政府、农机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市场化、规模化程度。 (五)加强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沟通,着力解决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各种问题,创造农机化事业发展宽松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