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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7日在崇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如府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2005年检察工作安排,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按照我院年初确定的“队伍建设有新形象,业务工作有新成效,执法水平有新提高”的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检察改革,狠抓基层院队伍专业化、办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办公现代化“四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营造我市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作用,正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坚持一手抓“严打”,一手抓重点整治,打防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海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129件1715人,同比下降7.2%(件)和8.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982件1439人,同比下降1.9%和3.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案件1079件1484人,审查后决定起诉960件1267人,同比下降10%和16%。 一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和公诉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了证据意识,认真把好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继续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六合彩”等赌博案件,特别是根据我市地处边境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打击走私、贩毒、拐卖妇女等跨国犯罪案件,年内共批捕走私犯16人,涉毒犯118人,拐卖妇女犯21人。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针对取证粗糙、程序不合法、审查不细等突出问题,年内市院主动商请市、县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分析了2003年以来不捕、不诉、撤案、无罪判决案件情况和原因,就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进行了协调,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稳、准、狠”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年内两级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1次,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01件(次)。三是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大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力度,加快办案节奏。年内两级检察机关运用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01件,占起诉案件20%。四是继续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多媒体示证工作,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年内主诉检察官办案657件,占起诉案件73.8%,运用多媒体出庭示证76件,同比上升8.6%。五是树好文明接待窗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两级院控申检察工作通过信访工作人性化,为群众排扰解难,消除不稳定因素。民行检察工作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在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尊重事实和法律,多做解释说服工作,化解各方的矛盾。同时,两级院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整顿。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专项治理和专项斗争共75件(次),派出8574人(次)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村屯做好各类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部署,从讲政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认识和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突出查办重点,不断加大力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07件,立案73件83人,已侦结75件85人(含去年积存),侦结率97%;移送审查起诉73件83人,移送起诉率98.4%。查处的案件中属大案要案25件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4人。 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两级检察机关还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原因和规律,在坚持抓好预防宣传、个案预防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网络。市院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市委罗殿龙书记担任组长、张秀隆市长为副组长的崇左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全市七个基层检察院先后均成立了由当地党委一把手挂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全市已形成了党委领导,检察牵头,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新格局,并得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全市已建立行业预防工作协调组织14个,建立专项预防工作协调组织8个,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单位46个,开展个案预防57件、行业预防17个,防止经济损失723万元。举办专题法制讲座27场次,受教育人数30000多人。 三、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四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以高检院、区检院部署开展的“四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纠正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立案监督、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四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成效。共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438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3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件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减、假、保”案件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查出违法减刑9人、假释2人、违法保外就医46人,已全部清理纠正;在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行动中,共清理排查出涉法上访案件85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20件,办结20件,息诉息访19件。 坚持把专项监督行动与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2 件81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1件79人,报捕28件34人,已全部批捕;对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10人;对一审法院量刑畸轻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6人;对侦查、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提出书面或口头纠正建议29件(次),追捕犯罪嫌疑人28人。同时,注意防止和纠正侵犯人权的情况,坚持疑罪从无,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公安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8件案件依法进行了纠正,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57人,不起诉47人。强化群众观念和公平意识,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9件,立案审查33件,抗诉7件,提请抗诉19件,法院再审改判8件。深入监管场所进行法制教育5526人次,纠正监管违法3次,杜绝了超期羁押。 在强化对外监督的同时,狠抓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为了确保自侦案件的质量,由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牵头,组织公诉、反贪、渎检、控申、行装等部门对今年以来两级院办结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和撤案、不诉、法院判无罪的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和回访,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司法的公正。 四、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以“四化”建设为核心,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布置,把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作为推进队伍建设的载体,坚持逐段部署,逐段小结,逐段推进,确保教育活动各个阶段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以案析理等各种形式的讨论,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三类直接受理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三项清理工作。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强化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高检院的“六条要求”以及区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条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市院检察长与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副检察长、中层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基层院检察长也分别与本院副检察长、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遵守纪律的意识得到增强,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得到加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处分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以“四化”建设为核心,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我们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基层检察院建设量化考核标准》,狠抓基层院队伍专业化、办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和办公现代化的“四化”建设。队伍专业化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全市检察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50.8%,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技术办公用房、办案交通工具、信息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年来,两级院在开展检察业务、推进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以各种方式积极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督办的案件,并通过寄送、赠阅检察报刊等,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两级检察机关就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通报38次(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督办的案件20件,为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28份,向人大代表送阅《工作简报》、《情况反映》318份,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178份。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的检察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和执法公信度有了明显的提高。取得这些成绩,与市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的支持分不开;与在座的各位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爱护、出谋献策分不开;也与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分不开。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4年,我市各项检察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反腐败斗争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日益提高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检察管理体制、队伍结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履行职责的要求;检察机关经费紧缺、装备落后与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在市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的支持下,以改革精神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2005年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贡献。我们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按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稳定的意识,依法严惩“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以及“****”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的工作。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对那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要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继续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办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深化检察工作主题教育、执法观教育和解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检察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突出抓好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正规化分类培训,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创新机制,改进和加强检察管理工作。把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作为推动检察机关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的一项系统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结经验,逐步推行。 (三)大力推进检察改革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改革方案的要求,做好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准备工作。继续抓好上级检察机关已经部署开展的各项改革,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尤其是今年开展专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视完善内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 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切实加大帮促的力度。对领导班子软弱涣散、队伍管理松懈、业务工作滞后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帮促。认真贯彻检察机关“两房”建设会议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基层建设步伐。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解决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同代表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转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团结奋进,再图建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法治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